澳门皇冠_皇冠国际线上娱乐-体育*投注: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
序号 |
检查行为 |
法定依据 |
裁量幅度 |
适用情形 |
裁量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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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教育机构违规招收学生的行为 |
【法律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七十六条: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,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,退还所收费用;对学校、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,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,直至撤销招生资格、吊销办学许可证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|
轻微 |
情节轻微,危害后果或者社会影响轻微的 |
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,退还所收费用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 |
警告 |
较轻 |
情节较轻,危害后果或者社会影响较小的 |
警告;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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较重 |
情节较重,危害后果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|
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;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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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 |
情节严重,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|
撤销招生资格、吊销办学许可证;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|